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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副主教 解釋

聖座教義部於12月18日發表經由教宗批准的《懇求的信賴》聲明,表示同性伴侶將能得到司鐸的祝福。這份聲明強調了對「人」祝福,而不是對「關係」或「行為」進行祝福。這份文件同時重申了婚姻由一男一女結合的教義不變。

身為賦有分施基督慈愛及恩寵的聖職,一位神父不應讓人與天主的大愛隔絕。無論他與什麼伴侶在一起,只要他意識到自己的需要,渴望來自天主的祝福,勇敢地向神父懇求降福,這份虔敬無疑是為天主所悅納的,神父就應將祂對我們的無條件大愛分施給他,讓天主的光照與慈愛屬於所有的人。

當有同性伴侶在適當的場合及情況下向神父請求祝福時,請神父為了人靈的益處,為他們祈求平安、健康、對話及互相幫助。也求天主光照,使他們能承行祂的旨意,達到最終的皈依。

請神父們及信友們注意教宗四個原則:
1.「婚姻仍然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2.「同性結合仍然違背天主旨意」
3.「祝福非正常伴侶的目的乃是希望其皈依」
4,「關愛罪人但曾恨罪惡的教義仍然未變」

因此,第三章(31-41號)開啓了這些祝福的可能性,這是對那些請求祝福的人的一個舉動,他們“認識到自己貧乏和需要幫助、不要求自己狀況合法化,而是懇求在他們的生命和關係中一切真正美好和人性上有價值的東西,都因聖神的臨在而得到增加、恢復和提升”(31號)。這種祝福不是標準化的,而是託付於“特殊情況下實施的分辨能力"(37號)。

此外,為了避免“任何形式的混淆和惡表”,當請求祝福的是非正常伴侶或同性伴侶時,“絕不可與民事結合的儀式同時進行,也不能與之有關聯。甚至不能涉及與婚姻相稱的服裝、舉動或話語”(39號)。這種祝福“能在其它場合發生,如到朝聖地參觀、與司鐸會晤、集體祈禱或在朝聖活動中”(40號)。

神父有條件祝福同性伴侶

梵蒂岡教義辦公室18日宣布,教宗方濟各,做出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示,這份文件,批准神父可以為同性戀伴侶送上祝福,不過條件是,不能成為常規教會儀式或禮儀的一部分,也不能是婚禮或民事結合的儀式。

祝福非正常伴侶的地點不會是在教堂的公開儀式。